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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盐城中心支行“三加强”提升档案工作上台阶

发布日期:2012-10-19 浏览次数:4410
        2012年,人行盐城中心支行档案管理工作在上级行和地方档案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档案法》这一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密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三加强”,着力提升档案工作水平。
一、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近年来,由于各门类载体档案新的管理办法不断出台,为确保规范操作,人行盐城中心支行结合本行实际及工作需要,先后修订了人行盐城中心支行档案管理办法、档案保管办法、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照片档案管理办法、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基建档案管理办法,对收文、发文、立卷、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移交、鉴定、销毁、统计、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一一完善。同时,健全档案管理“三纳入”、“四参加”制度,完善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验收,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项项落实,使档案的日常管理、安全存放和有效利用有了全面科学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规定》是新时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是推动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机关文件材料的存毁和档案保管期限的界定。为此,我们增强了学习贯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深刻领会《规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本系统及人行盐城中心支行实际,突出职能特色,严把文件材料的归档保管期限,
2010年及时完成了人行盐城中心支行文书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送审工作。今年,根据《规定》的要求,我中心支行将在立卷归档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以我为主”、“以人为本”的鉴定原则。
三、加强服务水平提升
        在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和保密规定的基础上,我中心支行一直将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作为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的主要目的,切实抓好。表现在:一是坚持各类检索工具和室藏档案的编研资料续修工作。二是结合实际,面向本行机关、面向社会服务,仅2012年上半年就利用160多人次,档案利用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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