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档案局贯彻落实《暂行规定》严格规范集体决策行为
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4880
近日,为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监督管理,规范议事决策行为,县档案局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严明程序,提高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
一是全面深入地学习《暂行规定》,把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集体决策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二是修订了《滨海县档案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下发了《关于明确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制定了局长办公会议题报送单,明确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办理程序,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召集班子、科室负责人召开会办会,统一思想、商讨对策;三是出台了《滨海县档案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将本局重大决策事项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明确了集体决策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