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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法院“档案管理月通报”制度获肯定

发布日期:2015-01-13 浏览次数:3448
    档案工作是法院管理中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近年来,东台市法院在注重改善档案基础设施的同时,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工作月报制》是该院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项特色制度。制度实施后,院档案室每月编发《档案管理通报》,对档案的归档质量进行通报点评,并根据评定标准查找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对需要开展的档案工作进行预先提示,对各庭室立卷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各庭室档案员在归档前对立卷质量进行自查自检,保证档案及时入库以及入库档案的质量。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了各庭室的档案意识,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升了全院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该项工作得到省档案局社会事业管理处专家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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