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档案局全面完成婚姻档案、收养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发布日期:2013-04-18 浏览次数:3521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婚姻档案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居民在办理购房、买车、贷款、财产继承、出国、旅游、离婚、再婚、生育二胎等手续时,都需出具相应的婚姻关系证明,而许多居民因保管不善、搬迁等原因经常出现婚姻证书遗失现象 。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方便群众查档,提高为民办事效率,今年来亭湖区档案馆多次与婚姻登记处部门协调,将区婚姻登记处2012年前形成婚姻档案及收养档案全部接收进馆。截止3月底,我馆婚姻登记档案、收养档案接收、整理、归档、编目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接收婚姻档案171427件,收养档案298件,婚姻档案涉及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个门类,时间跨度为1983年至2012年,丰富了馆藏。